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再添新渠道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再添新渠道

高新区、江海区自《江门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政银保”合作贷款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实施两个多月以来,目前已有10多家企业有意签约。“下一步,我们将发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签约,力助科技型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问题。同时,希望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毛遂自荐,充分利用‘政银保’合作贷款新模式,以发挥资本杠杆作用。”该区经济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办法》规定,贷款对象首先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符合国家有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即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的非上市公司,且注册地址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内,注册或成立时间超过12个月,职工人数在500人以下,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5亿元。经“政银保”合作贷款联席会议推荐,且符合银行中小企业贷款准入条件、保险公司受理条件的高新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均可作为“政银保”合作贷款对象。

贷款额度方面,视综合企业经营资金需求和企业资信情况等而定,单户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购建固定资产类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流动资产类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贷款对象可根据贷款用途、还款来源、还款能力、资金使用周期等选择按月、季还款或到期一次性还款。值得企业注意的是,贷款用途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或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或经三方协商同意的其它用途,严禁用于偿还旧债、发放拖欠工资和资本市场及房地产投资。

与其他贷款方式相比,“政银保”合作贷款具有不少优势。其中,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年利率按不高于8%执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其他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年利率按不高于9%执行;高新技术企业及参与银行认可的外部信用评级的企业可享受相应利率优惠,比如信用评级说为AAA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可在银行利率定价测算基础上减少基准上浮30%,信用评级为BBB的一般企业也可在银行利率定价测算基础上减少基准上浮5%。值得注意的是,当本项目的不良率达3%或逾期贷款余额超过合作保险公司累计最高赔付余额与扶持专项资金余额之和的80%时,合作银行暂停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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